銷售與推廣合作協議

歡迎申請加入健康大道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甲方」)之代謝寶銷售與推廣合作計畫(以下簡稱「本計畫」)。
請您在提交申請之前,務必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協議條款。當您勾選「我已閱讀並同意」並完成申請,即視為您已接受並遵守本協議之全部內容。

一、合同主體

  1. 甲方:健康大道有限公司。
  2. 乙方:
    • 第一級銷售人員(區域經理)。
    • 第二級銷售人員(推廣員/銷售人員)。
    • 零售商(藥局、中藥店、素食餐廳、養生村、團購主等。注:第一、二級銷售人員亦可成為零售商)。

二、合同期限

  1.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,期滿可續約。
  2. 甲方將於每半年檢視乙方之銷售績效與合規情況。
  3. 對於銷售人員計畫,協議自申請通過之日起生效,直至乙方帳號終止為止。

三、銷售與推廣範圍

  1. 所有訂單須透過健康大道官方平台完成,不得私下交易。
  2. 零售商僅能於實體門市、團購社群或甲方核准管道販售代謝寶。
  3. 嚴禁於第三方電商平台(蝦皮、Momo、PChome、Yahoo、Amazon、eBay 等)販售代謝寶。
  4. 銷售人員僅能透過合法網站、社群媒體或個人推薦推廣健康大道產品。
  5. 宣傳資料須使用甲方授權素材,不得誇大產品功效,必須遵守政府相關法規。

四、價格、利潤與提成

  1. 零售商進貨價為產品零售價之 80%,利潤為 20%。
  2. 第二級銷售人員享有 8% 提成;第一級銷售人員享有 2% 提成 (均以銷售實際金額來計算)。
  3. 銷售人員計畫之佣金每月結算,僅限成功完成且未退款之交易。
  4. 佣金僅支付給有效訂單。
  5. 嚴禁擅自更改零售價或惡意低價競爭。

五、管理與培訓

  1. 第一級銷售人員:負責所屬區域的銷售人員管理與培訓。
  2. 第二級銷售人員:負責零售商開發與售後服務。
  3. 零售商:須遵守品牌形象與宣傳規範。

六、付款與結算

  1. 所有訂單由甲方確認收款後才會發貨。
  2. 提成與佣金依平台紀錄自動結算,每月一次。
  3. 發生退款或拒付之交易不計入佣金。

七、銷售人員特別規範

  1. 審核權利:甲方有權拒絕任何銷售人員申請,無需提供理由。
  2. 廣告規範:禁止不實宣傳、垃圾郵件(Spam)、非法網站推廣。
  3. 知識產權:不得未授權使用、修改或仿冒健康大道商標。
  4. 優惠券規範:僅限甲方事先核准之優惠券可用於推廣,不得誤導用戶。
  5. 廣告購買:未經書面許可不得進行關鍵字競價(PPC)。

八、違約與終止

  1. 若乙方違反「禁止於第三方平台販售」或「不當推廣」等規範:
    • 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作。
    • 追回該期間內所有提成或佣金。
    • 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  2. 乙方若連續三個月未有訂單,甲方得調整或取消合作資格。
  3. 甲方可隨時終止銷售人員帳號,無須提供理由。

九、責任限制

  1. 甲方不對因技術錯誤、追蹤失效或資料遺失所造成的佣金損失承擔責任。
  2. 本計畫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證,甲方不對中斷或錯誤運作負責。

十、爭議解決

  1. 本協議解釋權歸屬甲方所有。
  2. 如發生爭議,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十一、電子簽署效力

本協議屬於電子合約,您在完成線上申請時,即表示已同意本合作協議。此同意視為具法律效力之電子簽署,效力等同於親筆簽名。